南州地區農會

農保業務資訊

全民健康保險

農保被保險人其眷屬若符合下列規定,始得依附被險人為健保眷屬保險:
    1.被保險人之配偶,且無職業者。
    2.被保險人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滿二十歲且無職業者,或年滿二十歲
       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
參加眷屬全民健康保險者需帶証件:
    1.戶口名簿或其他證件。
    2.學生證或殘障手冊或其他證件影本一份。
 自付保險費之減免規定:

    1.中低收入戶七十歲以上保費全部減免。
    2.極重度及重度殘廢保費全部減免。 
    3.中度殘障保費減免二分之一。
    4.輕度殘障保費減免四分之一。

申請喪葬津貼需帶證件:
    1.死亡證明書一份。
    2.除戶後全戶戶籍謄本一份(記事欄不可省略)。
    3.申請人戶籍謄本一份。
    4.申請人印章。
    5.農會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6.土地登記謄本一份,每戶平均每人0.1公頃以上。

申請身障給付需帶證件:
    1.需先至農會索取『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診斷書』及附件。
    2.申請人全戶戶籍謄本一份(記事欄不可省略)。
    3.土地登記謄本一份,每戶平均每人0.1公頃以上。
    4.申請人印章及存摺。
  請領老農津貼資格:
    1.年滿65歲,且為農保被保險人。
    2.參加農保年資合計15年以上。
    3.未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或同一期間內政府發放之生活補助或津貼者。
    4.不具有農業外之專任職業者。
    5.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最近36個月每年居住超過183天以上。
    6.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不可超過500萬。
    7.綜合所得不得超過50萬。

申請老農津貼需帶證件:

  1. 國民身分證
  2. 存摺(農會或郵局)
  3. 印章。

申請老農津貼注意事項:
    1.老年農民應於符合資格當月提出申請,勿提早或延遲以免權益受損。
    2.老年農民如有喪失請領資格或死亡之情形,以本人、或其家屬、繼承人、
       農保喪葬津貼之領取人,應即依規定通知農會並繳還溢領之福利津貼

農民健康保險

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應具備下列各款資格條件:
  一、年滿15歲以上者。
  二、從事農業工作時間每年合計達90日以上者。
  三、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者。
  四、未領取其他社會老年給付者。
  五、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自耕農~以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翁姑、媳婦所有農地,
                           平均每人須0.1公頃農地、林地平均每人須0.2公頃,從事農業生產者。
        2.佃農~本人或其配偶承租三七五減租耕地平均每人面積0.2公頃以上農地、
                       林地平均每人面積達0.4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辦理農保須帶證件:
    1.全戶戶籍謄本一份或新式戶口名簿(記事欄不可省略)。
    2.身份證正反面影印一份。
    3.土地登記謄本一份或土地權狀影本(每戶平均每人0.1公頃以上)。
    4.須本人親自簽名辦理。
    5.本會存摺及存摺開戶印章(保費自動轉帳繳納之用)。
    6.申請人印章。
    7.農、林、漁、畜產銷售憑證(每人30,600元以上)
       或購買農業生產資材收據(每人5,100元以上)。
    8.一個月內之農地現況照片二張以上。

 

投保資格條件變動或喪失須主動向農會申報:
    1.戶籍異動~戶籍遷離原農會組織區域。
    2.土地變動~如自有農地、承租農地或受僱從事農作之農地所有人、承租或農地面積變動。
    3.不論是以自耕農、佃農或雇農資格加保,加保後如有資格條件變動或喪失,被保險人應主動向農會申報,以保障加保權益。

   申請生育給付需帶證件:
    1.新生兒入戶籍後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記事欄不可省略)。
    2.出生證明一份。
    3.被保險人之印章。
    4.農會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5.土地登記謄本一份,每戶平均每人0.1公頃以上。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

辦理農民職業災害保險需帶證件

1.國民身分證。

2.本會存摺(保費自動轉帳繳納之用)。

3.存摺開戶印章。

4.經農民福利系統檢視農保資格無異常即可申辦,如農保資格有異常者需另提供相關資料,以便清查農保資格後再行申辦

5.自110年5月1日起,已在保被保險人得於每年5月或11月,填具申請表申請調整「增給傷害給付」,以1次為限。

農民退休儲金提繳:

辦理農民退休儲金需帶證件

  1. 國民身分證

2.本會存摺(提繳金額轉帳代繳之用)。

3.存摺開戶印章。

4.經農民福利系統檢視農保資格無異常即可申辦,如農保資格有異常者需另提供相關資料,以便清查農保資格後再行申辦

  1. 農民得於每年5月或11月向農會提出申請調整提繳比率,以1次為限,其調整自通知之次月一日起生效

&.農產業保險

  1. 豬隻死亡保險
  2. 水稻收入保險
  3. 香蕉收入.植株保險
  4. 蓮霧保險
  5. 木瓜保險
  6. 芒果保險
  7. 鳳梨保險

保險部 連絡電話

保險部專線 08-8643837

南州本會 08-8642111-4  分機35

新埤辦事處 08-7971016  分機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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